2015年危险化学品目录
一、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定义: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确定原则:危险化学品的品种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国家标准,从下列危险和危害特性类别中确定:
1.物理危险
爆炸物:不稳定爆炸物、1.1、1.2、1.3、1.4。
易燃气体:类别1、类别2、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A、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B。
气溶胶(又称气雾剂):类别1。
氧化性气体:类别1。
加压气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溶解气体。
易燃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易燃固体:类别1、类别2。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A型、B型、C型、D型、E型。
自燃液体:类别1。
自燃固体:类别1。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固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有机过氧化物:A型、B型、C型、D型、E型、F型。
金属腐蚀物:类别1。
2.健康危害
急性毒性:类别1、类别2、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类别1B、类别1C、类别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类别2A、类别2B。
呼吸道或皮肤致敏:呼吸道致敏物1A、呼吸道致敏物1B、皮肤致敏物1A、皮肤致敏物1B。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致癌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生殖毒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附加类别。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1、类别2、类别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类别2。
吸入危害:类别1。
3.环境危害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1、类别2、类别3。
危害臭氧层:类别1。
二、剧毒化学品的定义和判定界限
定义:具有剧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还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
剧烈急性毒性判定界限:急性毒性类别1,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鼠实验,经口LD50≤5mg/kg,经皮LD50≤50mg/kg,吸入(4h)LC50≤100ml/m3(气体)或0.5mg/L(蒸气)或0.05mg/L(尘、雾)。经皮LD50的实验数据,也可使用兔实验数据。
三、《危险化学品目录》各栏目的含义
(一)“序号”是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化学品的顺序号。
(二)“品名”是指根据《化学命名原则》(1980)确定的名称。
(三)“别名”是指除“品名”以外的其他名称,包括通用名、俗名等。
(四)“CAS号”是指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
(五)“备注”是对剧毒化学品的特别注明。
四、其他事项
(一)《危险化学品目录》按“品名”汉字的汉语拼音排序。
(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除列明的条目外,无机盐类同时包括无水和含有结晶水的化合物。
(三)序号2828是类属条目,《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除列明的条目外,符合相应条件的,属于危险化学品。
(四)《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除混合物之外无含量说明的条目,是指该条目的工业产品或者纯度高于工业产品的化学品,用作农药用途时,是指其原药。
(五)《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农药条目结合其物理危险性、健康危害、环境危害及农药管理情况综合确定。
相关知识
危险化学品合规的最重要一步就是判定自己的化学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是否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企事业单位如果对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政策有任何疑问可以在应急管理部网站上留言,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危化监管司会在网上给予公开回复(示例如下)。

问题1:目前危险化学品目录还是参照2015版本吗?另柴油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当地应急管理局认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答: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是2015版,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闪点小于60摄氏度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问题2:如果物质的主要成分均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里面,但是该物质的SDS显示危险性皮肤腐蚀2,严重眼损伤2A,致癌性1B. 请问此物质是否危险化学品?公司是否需要做危险化学品管理?
答:请找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做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后确定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如属于危险化学品,请确定企业性质是否属于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或使用企业等,并按照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问题3:最近有市场传闻,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下发了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将其中柴油部分进行了更改,-10号及以上牌号的车用柴油不纳入《目录》进行管理,-20号及以下牌号的车用柴油按纳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请问这个是真实的吗?
答:是的。该指南正在征求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意见,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上单位反馈,或直接将书面意见寄送至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回复时间: 2020-08-17)
问题4: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公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同时在发布文件中描述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化学品。其中,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实行目录管理,还是除目录以外,符合条件的都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解读,符合有关判定条件的都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问题5:很多物料的MSDS(安全数据说明书)上显示其成分含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里的成份,但是含量低于70%,但是危险性说明里显示“严重损伤/刺激眼睛: 分类 2A 皮肤腐蚀/刺激: 分类 2,皮肤致敏物: 分类 1”等,这种化学品到底算不算危险化学品?(到底根据成分判断还是根据危险性识别中的分类1,2?)是否必须存放在有资质的危险品仓库?
答:此类产品根据危险性分类若符合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但是,如果此类产品本身没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不符合70%原则,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目录第2828项的规定,那么该产品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相关许可,不需要存放在有资质的专用仓库中,但存放的仓库也应满足建筑防火规范等求,确保安全。
问题6:干冰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呢?
答:干冰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干冰是固体,压缩二氧化碳是气体。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二氧化碳只是针对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问题7:γ-松油烯 CAS号99-85-4 是否归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2125条 萜烃 CAS号63394-00-3?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咨询时间2021-7-28
答:萜烃是指分子式为异戊二烯的整数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异戊二烯分子,以头尾相连结合起来的烯烃类化合物,是烃类萜的总称,γ-松油烯是一种单萜烃类物质,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
问题8:危化品企业的界定是依据什么?是生产、使用、储存领证,还是只要使用就定义为危化品企业,比如所有原物料、中间产物均不涉及危化品和危化工艺的企业,仅在污水处理和产品检测时使用少量危化品的,是否属于危化品企业?
答:请依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中的规定界定。
